2022年6月21日 星期二

停止誇富禮

老同事將展開新的旅程, 剛好前陣子看他開始使用鋼筆, 而打算送他一支做為紀念. 一開始想他應該有新的高度, 送他一支B牌的大班系列應該很相襯, 不過大班系列即便是最平價的款式也所費不貲. 個人是比較偏好P牌的經典款式, 因為該品牌全系列筆款的筆尖都很流暢易書寫, 可惜經典款式僅具備固定式活塞墨管, 在使用上較不方便. 又想起老同事自己所用的是L牌, 尋思或許也可考慮相同品牌的其他款式相送, 但在下班前往專售店的前一刻打住. 原因是轉念他已有L牌的產品, 是否還須要多一支相同品牌呢?

回家思考後決定把原先購置收藏的B牌鋼筆轉送給他, 雖然筆本身已購入數年, 但由於一直沒有適當的機會來使用, 也沒有真的打算使用它, 所以除了白色包裝盒有些泛黃外, 鋼筆本身至今都如新品一般. 帶去公司送同事那天也正好是他在職的最後一天, 如果多猶豫一天就錯過了. 不過第二天他託其他同事將禮物退回給我, 因為他認為這份禮物太貴重.

這件事讓我聯想起前陣子閱讀的小說中提到的誇富禮(或, 在北美部分原住民的文化中此習俗. 一方送禮後受禮方應還禮, 且還禮之價值須高於原受禮之值. 在往還之間總會達到某一方無法承擔, 甚至因無法送禮或未收回禮而引發衝突. 也此因據維基百科上所述, 這項風俗曾在十九世紀遭加拿大政府立法禁止, 直到廿世紀才又漸漸恢復. 同事拒絕我的禮物, 等同於停止誇富禮的進行, 似乎這也是一種解方, 只是不知在北美原住民的文化中是否同意不收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