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中午收到浪琴的電話, 表示手錶已維修完畢, 攜帶收據即可取回.
自九月廿二日送修, 九月廿五日來電告知要後送, 且須要花三至四個月的時間, 並簽了同意書至今還不到一個半月. 我深深地懷欵錶根本就不用送回原廠, 也未送回原廠. 第一次維修也是大約六週前後就完成維修, 這次也差不多是這個時間. 再者送原廠也應該不可能在六週能修復送回, 否則當初也不會要求簽同意書. 那當初要求簽後送的同意書是何原因?
附記, 今天接到二次浪琴打來的電話, 第一次時他們將名字說錯, 但因為聽到對方表明是浪琴且正好有錶在那維修, 當他們表示可以取回時也未深究. 但問費用時他們表示維修金額是二千四百元, 這和上回的維修情況有所出入. 而第二次接到電話時就能說出正確姓名, 一樣表示可以前去取錶, 再問一次費用時浪琴人員則表示無額外費用. 是否須後送原廠的是別人的錶款, 因為他們作業疏失而誤以為是我送修的手錶, 才要求簽同意書?
晚飯後去將錶取回了, 據店員的說法是手錶確實送回瑞士了, 不然就不會要求簽同意書. 不過維修時程從三個月變成一個月, 那原先估計的時間也太過保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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